瀏覽單個文章
latw
Junior Member
 
la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72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BMW的行車紀錄器都被警方扣了,
扯謊也沒用,
法官在多種參考證據(筆錄.影片.自白)都指向同一結果的情形下,
會採信這些證據使其具有證據效力,這是法官的權限

我的講法哪邊撒謊了?? 自己不要講時速多少, 讓三方公正或法官自己去判讀, 行車紀錄器和路邊的攝影機都是不能舉證超速, 只有超速照相機可以, 前面有網友說了, 超速照相機是要定期檢驗校正, 也就是說, 你被超速照相機照到超速, 可以申訴該照相機過期未校正賭一把, 這可是有成功的案例, 只是要找一下就是了.
所以法院上才有這段話, 你可以保持沉默, 因為你的每一句話都是呈堂證供.
舊 2016-03-09, 01:09 PM #2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at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