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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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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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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這是第一次鑑定,對方或檢察官還可以送第二次
即使鑑定書都完成,上法院時法官還是能不採用鑑定結果
我覺得以那樓樓主個性,如果有不起訴書,一定會上網po
後續沒有再更新,應該後來有其他變化


鑑定結果出來,對方不服的話就只能告了,超過一段時間沒告的話視同接受鑑定結果,也就結案,
結案就根本進不了法院了,更別說什麼"對方或檢察官還可以送第二次",無論告不告上法院,根本沒有第二次鑑定機會,該樓樓主沒再更新,應該就是沒變化了吧,有變化應該就會又上網問了吧
     
      
舊 2016-03-09, 11:03 AM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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