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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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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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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應該換個說法...
假如今天是輛聯結車這樣轉,直行小客車因超速而車毀人亡,主因是否仍為直行車超速?
因為同理,直行車不超速不代表能阻止事故發生,頂多傷亡較輕。
若是,則代表轉彎車路權優先於直行車...
因為直行車應煞停於路口,等連結車轉完才能行駛...而這樣於法不合。
若否,則超速為主因論述無一致性,當車種變換、超速為合法時皆不適用。
仍支持超速為主因的,是否應該重新審視前因後果?
2016-03-08, 11:1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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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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