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網君言下之意是表示:"未禮讓直行車的轉彎車",違規情形還不如"直行車超速"的違規來得嚴重?
因此,當路上因公務需超速行駛的救護車、警車、消防車,遇到轉彎車未禮讓,或車頭忽然冒出來造成直行車需急煞,反倒是可以被接受的?
前面還有人說車速過快違反信賴原則,以至於沒有辦法準確判斷?
無論是公務車煞車不及撞上,或公務車勉強閃避而翻覆...所造成的危害與間接傷害由誰負責?
這與罰款金額高低無關,而是您的論述無一致性,在邏輯上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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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的超速就算無造成本次事故也屬重大違規...
是因為酒駕與超速危險性都很高,兩者的反應時間都很短,而且一但肇事死亡率都很高。
但一碼歸一碼...當轉彎是肇事主因時,則表示無發生車頭越過車道的行為,該起事故不會發生。
直行中車輛不管是不是合法超速,或是有沒有酒駕,或是有沒有駕照,都不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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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在法庭上我會這樣攻防,在法律上,坐牢時間,罰金高低本來就跟社會上不容許該行為的嚴重性有一定的關連性,當雙方都有違規,用罰金高低來判定應負責,相信對法官來講,也是一個很好參考建議,不然給你當BMW辯護律師,你認為肇事責任比該如何判定,給個建議給法官參考。
另外就是救護車、警車、消防車有警示音,也不會有人用嚴重超速來執勤。
路口不見得只有車輛,也可能有小狗經過,直行車正常時速撞到小狗,了不起車子壞掉,嚴重超速可能失控翻車,波及其他無辜,故嚴重超速在全世界都視為危險行為。
至於BMW速度,可以用影片,還原現場位置,取得經過路口移動距離與通過時間,換算出的當時大約時速,在往回推現場剎車痕跡位置,取得煞車前的大概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