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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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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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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小肥羊
絕對路權是建立在沒有違規的狀態下
引用:
作者小肥羊
自己看,罰款金額大小跟喪失路權比例應該有一定的關係,不然為什麼要罰比較重,不然法律不就矛盾了,嚴重超速的罰款是不是僅次於酒駕。
網君言下之意是表示:"未禮讓直行車的轉彎車",違規情形還不如"直行車超速"的違規來得嚴重?

因此,當路上因公務需超速行駛的救護車、警車、消防車,遇到轉彎車未禮讓,或車頭忽然冒出來造成直行車需急煞,反倒是可以被接受的?

前面還有人說車速過快違反信賴原則,以至於沒有辦法準確判斷?
無論是公務車煞車不及撞上,或公務車勉強閃避而翻覆...所造成的危害與間接傷害由誰負責?

這與罰款金額高低無關,而是您的論述無一致性,在邏輯上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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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的超速就算無造成本次事故也屬重大違規...
是因為酒駕與超速危險性都很高,兩者的反應時間都很短,而且一但肇事死亡率都很高。

但一碼歸一碼...當轉彎是肇事主因時,則表示無發生車頭越過車道的行為,該起事故不會發生。
直行中車輛不管是不是合法超速,或是有沒有酒駕,或是有沒有駕照,都不會造成本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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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因為障礙物看不到車道的說詞...不就只有唯一的選項"等到紅燈在轉"嗎?
舊 2016-03-08, 02:55 A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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