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luba
http://klaw1207.pixnet.net/blog/post/104340214-%E4%BA%A4%E9%80%9A%E4%BA%8B%E6%95%85%E8%B2%AC%E4%BB%BB%E6%AD%B8%E5%B1%AC%EF%BC%9F
給你參考一下
這串看下來還沒看到誰認為B車超速而無肇責
但,除非法律見解認為車輛超速則失去路權
否則我仍然認為T車的責任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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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速則失去路權能減少超速肇事。
現行法律規定該修訂了,修法規定超速肇事者一律負全部肇事責任,相信能減少很多超速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