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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72
引用:
作者GXroots
當然不合法... 就算有案件也輪不到憲兵隊來辦...

更何況憲兵應該是受檢察官指揮辦案的...

憲兵也受"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喔
而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

憲兵這次的作為 形式上是踩在一個模糊地帶
實質上看起來沒什麼必要就是了

實務上這種模糊地帶很多
也不是台灣獨有


右上角寫著"任意"同行
一個殺人嫌疑犯 又沒被逮捕
怎會"任意"(自願)上警車乖乖跟著警察走?
舊 2016-03-07, 10:46 A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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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