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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淺間山 早乙女研究所
文章: 415
引用:
作者阿帕契女王
做理賠的朋友說過,路上的任何違規不代表你有任何權利可以撞他,例如有車子無故停在路上,你撞他你還是得負大部分肇責,所以"安全速限" "安全距離" 就是很重要的事情

這台米漿明顯的大幅度超速,肇責較大是必然的事情


又不是傻了, 正常人能預防當然不會撞下去
要強調絕對路權是因為若對方違規且自己無違規但閃不掉, 也不應該讓沒有違規行為的路權人負上損失跟肇責
 
舊 2016-03-07, 12:17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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