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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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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Lavion
市區道路不應該被BMW或任何車輛拿來當成賽車場試車,

BMW車嚴重超速得負起大部分責任吧, 賣一台BMW賺那麼多,

想要試車不會多花點成本找專用場地嗎? 車商便宜行事也得負起相關責任啊!!



也該順便立個管理辦法或條例, 或以現有法律約束, 想要試車去撞死的自己去找四下無人的地方去!!

BMW是「試乘車」,不是「測試車」,
只要車輛通過監理所檢驗掛牌,駕駛者也合法,沒有道理不給上路
不然你同事買了新車載你出去繞一圈,這樣也要事先申請合格賽車場地嗎

這就是駕駛胡亂開車的行為,跟其他車禍一樣
跟是不是試乘車完全沒有關係
舊 2016-03-06, 11:4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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