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ite Member
|
引用:
|
作者Adsmt
snipped....
證據就是同時間對向車那邊沒人起步。
所以有可能是兩方都有責任。
|
機車後方的車輛還沒起步不一定就代表機車闖紅燈或搶快,也可能是他起步比較快而已  ....BTW,刑事訴訟法是這麼寫的.....
引用:
|
第 160 條 證人之個人意見或推測之詞,除以實際經驗為基礎者外,不得作為證據。
|
被告如果主張以對向車道其他車輛尚未起步做為死者也有肇責的證據,是很容易被打槍的(i.e.被告當然可以拿這一點為自己辯護,但法院採不採信是另一回事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