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我要回來
林益世那個是一刀斃命,罪證確鑿.
郭瑤琪是連證人證詞都反覆不定,法官卻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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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 只要法官心證你該死 你就得死~
沒人能拿他怎樣 笑罵由人 退休金照領你咬我啊?!
除非這位恐龍法官人緣太差 真的被自己人挖洞集體公幹~
就像林益世案 法官可以採取"實質影響力"說法~
這招拿來修理敵對政治人物 簡直是萬靈丹~
只要"上司"要你怎幹 法官就可以選擇要不要心證"實質影響說"~
說不定哪天某政治人物只是當場咳嗽一聲 法官就一口咬定這是在提示下屬~
進行施壓 在進行其"實質影響" 像扁 瑤 益等關上十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