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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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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實際是指隨便提一個名詞,再隨便替那個名詞自己添加內容嗎?

"潛藏危害風險可不可容許,不在危害的大小,而在可不可防制"

講風險的規則-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
http://www.epa.gov.tw/public/Data/57289294171.pdf裡明明白白就有評估危險的大小(危害確認)

結果你說要找"職安機械設施規則"

那這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http://esh.pccu.edu.tw/ezfiles/61/1061/img/625/150207624.pdf
哪裡支持你說的話?



標準的不懂裝懂

第 21 條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容易跌倒通道有沒有風險危害?
故本條要求雇主要採取防護措施,算不算風險管制?

第 22 條
雇主應使勞工於機械、器具或設備之操作、修理、調整及其他工作過程中,有足夠之活動空間,不得因機械、器具或設備之原料或產品等置放致對勞工活動、避難、救難有不利因素。
雇主使勞工從事前項作業,有接觸機械、器具或設備之高溫熱表面引起灼燙傷之虞時,應設置警示標誌、適當之隔熱等必要之安全設施。

風險有沒有述明?管制措施有沒有述明?


你不明就理找到的東西,有沒有寫防制措施?
你到底懂不懂工業安全?

還有,我有工安管理員資格
舊 2016-02-26, 05:29 PM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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