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zynut
你們有去讀過判決書嗎?……
讀了之後還是讀不出個所以然來嗎……
嗯……這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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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不知道其所以然是因為根本沒有讀過就腦補亂講...
引用:
作者我真的有夠愛睏
之前有聽人說 現在法官因為"上面"的意思
最好別判死刑 所以只好想盡辦法 幫那些犯人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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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應該是最高法院的「上意」,在發的
新聞稿 最後一段「關於曾智忠量刑部分」裡有點看得出來。
再說蔡京京是犯刑度比較重的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曾智忠是「一般」殺人罪,卻判到死刑,為什麼會比較重是需要理由的...可是寫完長篇大論最高法院不一定就覺得有理,也可能作白工。
題外話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刑度比較重這回事在日本早已經宣告違憲了,大多數國家也沒這種法律,台灣堅持走這種路線好像有點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