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W
這邊誰是你內行你告訴我?如果你也不是內行,請你把這句話吞回去∼
這案子有台電出來承認是拼裝的?還是奇異出來指責這反應爐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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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幾歲?台電花了千億蓋的東西有可能會自己打臉嗎!
下面是維基百科的,其他請自己看。
2003年1月10日
中船及台電於核四廠一號機反應爐工程未落實監督及檢驗,導致反應爐基座施工長期偷工減料,更導致焊道發生裂紋。監察委員提案彈劾中船公司總經理江元璋及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長呂學義等十二人。最後江元璋僅遭申誡、呂學義不處分。[103]
2011年6月8日
監察委員提案糾正臺電公司駐工地設計辦公室自2007年初起,自行辦理之設計變案件高達1500餘件,且多已施作完成。[104]於2013年3月14日台電新聞稿表示自行變更設計修改共1536項,經全數送請奇異公司審查後,其中僅46項需進一步補強,台電公司已依奇異公司之設計圖,將其中40件施作完成,且依既定品質、品保程序完成檢驗並結案,其餘6件,將於近期施作。[105]
2011年7月12日 監察委員提案彈劾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副研究員周吉村,於2006年1月13日後續混凝土採購案,利用職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106]
2011年7月19日 監察委員提案糾正台電辦理核四混凝土採購案,於2004年8月17日調查已經得知工程所需混凝土數量不足,卻未及早辦理採購作業延遲至2005年7月21日始辦,復曲解法令,誤以限制性招標辦理發包作業。[107]
2012年3月20日 監察委員提案糾正行政院、經濟部和台電。2000年10月27日行政院貿然宣布停建進度已達33.81%之核四工程,核四工程未能採統包方式辦理,亦未有總顧問協助整合複雜之施工介面,導致工期延宕、預算追加、鉅額損失及品質安全疑慮等情事,其工期至少增加44個月,且損失高達1,870億元。又經濟部對於臺電公司三度函詢核四停建相關疑義,卻一再模糊虛應,恝置所屬無所適從。另臺電公司為迎合上意,未待上級正式函示或召開董事會應變,即由公司高層僅以口諭方式擅為傳達停建核四,並倉促發函指示廠商不限期暫停契約執行。[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