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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rican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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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確實租屋和B的薪資有算公司支出 不過並不高
多出來的收入 離自己購屋好像杯水車薪@@

確實雙A曾找過工作 曾有幾次都是一周或一個月內結束 嫌太累
長輩也認為為了沒超過35K的任何工作 都看不上眼 不值得

所以好像是建議B不要扛起來比較明智
應該是不要去跟頭腦僵化的長輩翻臉才是!!?
舊 2016-02-14, 01:35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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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ricanjojo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