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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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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台灣大坪數的樓層出租一直存在嚴重問題 ..... 從錢的問題開始
店面 + 舞蹈社 + 補習班 + 商辦 + 撞球樓 + 餐廳 + 便利店 .... 等
敲結構擴空間的例子多如牛毛 . 處處地雷
已是常態 ..... 這嚴重性不下於蓋房偷工減料
錢被擺第一考量位置的話 . 人命安全便是第二位以後

大坪數樓層出租房東不會錢太多沒處花 . 冒險進行改變結構
除非大坪數租戶獵中這一間來口頭要求 + 房東也願意出租 . 特別是面對長年穩定的契約無力抵抗

又 . 違法改變結構的事只能口頭私下喬攏偷偷摸摸進行 . 不能載入契約內容
若 . 租戶不顧建築安全 . 口頭要求或暗示房東改結構爭取寬敞空間以利商用 . 為契約之外的入租談判條件
房東挨不住利益誘惑也真的傻呼呼幹下去了 ~ 在契約之前應許並完成租戶所要的室內格局
出事了 . 法理上房東沒有立腳之地 ; 租戶可以名正言順持受災戶身份要求賠償
這是大坪數租戶契約簽訂之前 . 面對未來可能的樓塌賠償之法律撇責契約技術 ......

期望以後立院能夠對此修法 .........
     
      
舊 2016-02-13, 11:33 AM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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