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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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陸客團商機龐大,花蓮若干地方民代、黑道人士聞風而來。在花蓮地方人士眼中,他們與車票黃牛集團之間「關係密切」。
一二年四月,花蓮市代表會主席黃枝成涉嫌與花蓮火車站票務人員勾結,大量套購花蓮至羅東間火車票,以壟斷大陸觀光客客源。花蓮地檢署搜索偵訊後,主任檢察官許建榮指出,黃枝成每次套購車票數少則五十多張,多則數百張,導致台鐵北迴線車票一票難求。
黃枝成最後在此案全身而退,但有濃厚「大哥氣息」的他,一三年因毆打傷害女市民代表案,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三罪,判刑兩年十一個月,並於七月服刑。在花蓮地方人士眼中,黃枝成即是地方民代、黑道勢力與黃牛集團「合作」的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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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家旅行社因為沒有加入黃牛集團運作,曾經被「疑似黑道人士」砸破玻璃,因此周遭裝滿監視器,數量與密度都非常驚人,工作人員對於任何不明人士到訪都如臨大敵。因為觸及敏感的黃牛集團問題,這位不願具名的總經理,訪問過程中異常謹慎。
「大家都知道黃牛集團是哪些人,只是看抓不抓而已,」這位熟知黃牛集團運作手法的總經理指出,黃牛集團牟利手法各不相同,有的是賣給旅行社或藝品店,賺取每張十元到一百元的差價;更大宗的是旅行社、藝品店、黃牛集團「三位一體」,黃牛集團買到票後,旅行社將陸客團帶到旗下的藝品店取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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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事實上,鐵路警察局曾將花蓮地區赫赫有名的光隆集團高層與員工移送法辦,指控其以「切票」詐術手法購票。但當地檢察官認為,這是台鐵訂票規則出現的漏洞,不構成詐欺取財而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過,鐵路警察局仍陸續移送光隆集團其他員工涉嫌車票黃牛案件,這些案件仍在司法偵辦審理當中。
至於淨網專案獲得起訴的其他黃牛案件,地方法院判決書上雖皆明確指出「影響大眾訂票利益與台鐵公平訂票交易秩序甚鉅,所生危害非輕」,但也都因「被告犯後尚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因此都被判處六個月以下徒刑且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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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黃牛集團至今皆處易科罰金,范植谷則無奈地搖頭,表示「應該提高罰則」,才能對黃牛產生嚇阻作用。
律師李岳洋進一步指出,刑事庭法官普遍認為,車票黃牛只是「微罪」,黃牛若無聯合行為或大量訂票,也不容易適用公平貿易法,因此「修法加重『鐵路法』罰則比較有效。」若鐵路法以「訂票最大量做為罰金額度」,並明定「沒收不法所得」,「黃牛集團才會覺得痛,才會不敢輕易觸法。」
為了做好春節鐵路輸運,台鐵已宣布加開班次、鐵公路聯運等措施,但在沒有提高罰則之前,民眾都在睜大眼睛觀察台鐵與黃牛集團的鬥法。
誰擋了花東民眾回家的路?答案很清楚。一三年黃牛集團影響高達百萬張訂票的囂張行徑,一四年是否會再重演,對台鐵已形成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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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一六年了
嘖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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