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我認為候選人可以不照黨意自行投給心中理想的候選人,政黨也不應該給予處分

立委的負責對象為人民,受人民所託行使職權

所以因此我也為立院的任何選舉或投票都要採透明的方式來舉行

你投給什麼樣的人或是投給怎樣的政策都應該讓人民可以監督
舊 2016-02-02, 10:44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OLDH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