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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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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Y游
我原本就不了解醫療制度...

我是以民眾的心態去看待這個議題的...不是以醫療人員角度去看...
民眾關心的是自身權益,

也就是說, 你講了一堆, 只有右邊這些話是我在意的 → 你要看病當然可以看,但那個看病的品質可能比之前更差

到底是還可以搞到多差, 現在這種對民眾的弊(原廠退出變台廠藥, 醫院會鼓勵自費, 病床有天數限制), 我覺得已經是快到極致了...



推出DRG 後....還可以更差到甚麼地步(是連台製的藥都沒有, 還是手術過程可以偷工減料)...我想知道舉例...


至於你前面所解釋的不是民眾想聽的(健保署跟醫院之間的你爭我奪)...


ps: 我說的更明一點好了, 我只是為加強重點而說出下面的話(故意說的很機車), 希望醫療人員看到不要不爽...

健保署說"醫院可以核實申報,不受DRG給付限制",

這句話不是給醫院聽的, 是說給民眾聽的(是要讓民眾知道, 醫院不會因DRG讓醫...

我也說得明白一點

健保使用不是只有醫療人員收錢健保署給錢而已,最終是由大家的健保費來支付的

不論你想不想聽,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都會加諸於你,除非你都看自費(不過這也只是多逃避久一點而已)

如果你所謂的關心自身權益是指只挑自己想要的部分聽,只挑自己想要的部分關心

那我覺得620起,有很大的機會你可以得償所願,自己去面對健保署
舊 2016-02-02, 01:31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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