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還是好奇, 就隨便找一篇文章來看,
還沒看多少個字, 就感覺事情沒這麼嚴重阿(病患會被當人球)???
重症之類的, 不受DRGs給付限制...
而且超過DRGs給付上限, 感覺也不是要醫院自己吃下來, 而是行事後審查,刪除不必要的項目,改為核實申報。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17573/
● 中時報導,現階段健保實施的DRGs給付,當重症病患治療超過給付上限,醫院必須被打8折,導致重症病患成為「人球」。
為改善此問題,健保署進行大變革,自明年1月起,重症病患治療費用,醫院可以核實申報,不受DRGs給付限制。
● 若使用心律調節器等價差較大的醫材,醫院可以另外申報,不須內含在DRGs內。如此一來,醫院不用再自行吸收超出的醫材費用,可以放心為病患治療,紓緩醫病關係
● 部分醫院為了績效,可能會拒收病情較複雜的病人,健保署表示修正後,醫師可依個案狀況核實申報,合理就給付、不合理就核刪。
● 第三階段DRGs支付制度(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診斷關聯群),若病人病情惡化達到DRGs費用上限,健保署將行事後審查,刪除不必要的項目,改為核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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