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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不笑的老K
 商人思維?

 新聞節目與一般娛樂節目不同(即便是「娛樂新聞」),新聞節目可以營利,但斷不可以營利為目的而新聞,因此新聞內不得置入行銷、新聞外不得冠名贊助,此乃全世界新聞人之共識,即便是中國大陸新聞機器,也披著最低限度的「新聞中立」外衣。

 這裡如果有新聞學系的朋友,不妨替島民兄講解一下「新聞自由」與「新聞責任」這兩課。


不是商人思維而是觀眾思維
難道你看美食報導都沒有想過要去吃嗎?
每次看那些美食報導就歸懶趴火, 報導長長的一篇卻連店名都沒有, 想吃還得東找西找
不以營利為目的跟不說出店名應該是兩回事才對
不要收錢不要接受贊助不就好了?
要是收錢接受贊助而做的報導不說店名豈不是掩耳盜鈴?
要是照你講的這個標準為何每次報導電影都會說出片名?
舊 2016-01-30, 09:21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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