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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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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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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傳說
不要再腦補了,看一遍判決書有很難嗎?
第一段就寫明被告在第三車道
而碰撞的二台機車均在第四車道
還是你都騎在車道分隔標線旁邊
然後怪罪隔壁車道的車刷你卡???



你真的要把判決書看仔細一點…
舊 2016-01-29, 11:13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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