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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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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0
引用:
作者AndyCandy
怎麼會沒有證據,有採集指紋嗎?就不信偷個水還戴手套。
您有正式報案嗎?要拿到報案三聯單才算數,不然會被吃案。



當時家人是叫里長陪同警察,所以應該不算正式報案!!所以也沒三聯單!!

當下警察講什麼沒有証据不能辦!還說就算拍到它摸到水塔底下的止水閥,也不能証明什麼
!?

就是一定要拍到它正在拿水管接止水閥的動作才算是証據,也才能提告惡鄰!

那時就感覺那位人民褓母講一堆,感覺他就不想受理這件案子!!

也說就算有對方的指紋,也不能將惡鄰定罪云云的!!
     
      
舊 2016-01-28, 01:5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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