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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說呢?土地本就存在太多糾紛。 
我家當初建築時按照規定辦理,鑑界完後建照下來開始建造, 
完成後使用執照也下來了,法理上是棟合法建物。 
可以安心了嗎?沒有! 
幾年後國土重測,很不幸界址移動3公尺,變成我家越界到隔鄰的國防部地。 
國防部強硬的要我們拆屋還地,我們到處陳情未果,國防部就是要拆屋。 
 
協調無效國防部終於提告。 
我請教很多律師,其中半數認為我會敗訴。 
再怎麼想這都不合理,但多數人就是認為我會敗訴。 
訴訟開始階段的開庭氣氛讓我認為真的要敗訴了。 
還好,最終經歷二審終於確認國防部拆屋還地於法無據。 
 
這次勝訴,不是理所當然反而覺得有些僥倖。 
為這官司,我閱讀了很多判決書,每讀一份信心就掉落一些。 
還好結局是完美的。 
經過這次官司才知道土地問題有多複雜, 
法院設專業法庭是很必要的。 
 
至於地政事務所?算了,交手的經驗極其惡劣,不想多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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