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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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嗶雞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碗公裡
文章: 668
引用:
作者低調不低能
引用:
作者u9207008
當然是機車騎士
違規你可以報案開單告發
不代表你可以撞上去
或撞死他



照你的邏輯....以後自殺不用跳樓了
出去找台車被撞還有人賠

這種事當然是視情況而定,怎麼可以直接認定機車騎士的錯?


他這個說法本身有點問題!

正常人騎車`開車出去,會看到什麼特定的生命而想衝撞他?

更何況這樣講,是看到有人違規,所以打算撞看看?


那換個比方,一堆三寶違規騎車衝出路口,
汽車`大貨車閃避不及撞上...
這樣還是最無辜的還是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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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1-22, 08:0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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