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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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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事後店家聯絡第一位張小姐,但她拒絕歸還,領不到衣服的第2位張小姐決定告她侵占,顧客取貨超商店員通常只問姓名,很少看證件,因為同姓名寄送同家超商的機率實在太低,但為了避免被誤領的情況,最好比對顧客簡訊收到的貨號,才不會鬧雙胞。


看證件也沒用呀, 這兩位不是就是因為同名同姓才出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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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6-01-13, 04:59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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