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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QOOQOO
請問如在網路上或海報名片上刊登捐物做 愛心活動,又或者把別人給的捐物做轉賣的動作這是否違法呢?
有法令限制個人不能公開募集物資做 愛心的嗎?


《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只有法人性質的團體、基於公益需求才可發起募款
若個人發起募款,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舊 2016-01-13, 10:22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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