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W
我記得我說的不是不會變成小孬孬吧,我是說給民眾反擊的機會,不要說是槍擊案,每個人在碰到日常事情的時候,一直都會有人挺身出來,有人選擇當小孬孬,這種不致命的都有人當小孬孬,槍擊案你期望每個人都是英雄嗎?同樣的也有人會在槍擊案挺身當英雄,給英雄一把槍不應該嗎?給小孬孬一把槍避免人家找上他不應該嗎?∼
我跟你說台灣有地方是合法擁槍的,還是國家發的,那就是金門跟馬祖,家家戶戶成年人都是自衛隊,一個自衛隊員發一把57步槍,有的家庭還有兩三把,子彈就放在鎮公所,沒事幹就要去打靶訓練,也沒聽說過金馬發生槍擊案,只有逃兵帶槍跟手榴彈逃跑,被憲兵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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