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61s
最簡單的啦,如果是以工作內容來賣,目標講好了,萬一員工半天就做完了,老闆你肯讓他回家睡覺嗎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不就是最會算計的資方發展出來的畸形規則嗎
你跟老闆說,別人要8小時我可以用4小時做完,老闆只會盤算你還有4小時可以做別的事,也不會給你雙倍薪水,還要談什麼責任制?
會去主動說我4小時就做完的人,下場通常是被當白痴,而且老闆還覺得你4小時做完是應該的,別人也都是這樣
我遇過最離譜的是有個老闆跟我說他能用不到我一半薪水找到跟我一樣的人,還說他以前遇過這樣的人,來證明他所言為真
結果我離開2年了,他還在用薪水跟我之前差不多但做的事情不到一半的人,還常打電話來說老闆要他打來問我那個要怎麼做....
雖然我當初也不是被薪水兩倍的公司挖角離開的,但我就是不想把專業賣給這種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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