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秒買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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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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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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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9
引用:
作者fumi
有什麼好說的,
店家不要做強制的動作就不會被告,
退貨就會留個資,
顧客有什麼不法的行為就提告就好了,
在賣場拉拉扯扯,
連顧客的包包都一起推走,
被告也是正常的。

如果退的損失是松青負擔,
松青可以明白表示不給退,
不要總公司說可以退,
到了賣場又變成不能退。

店員如果不是味全頂新派的人,
怎麼秒買秒退也不關店員的事,
他們一個月是領多少錢?
有必要介入味全頂新和消費者之間嗎?!

"勿強人所難"這句話沒有很難懂吧
其他細節已經有幾千幾萬人次的回文討論過了就不贅述
舊 2016-01-04, 06:53 PM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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