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秒買秒退
瀏覽單個文章
d61s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
fumi
有什麼好說的,
店家不要做強制的動作就不會被告,
退貨就會留個資,
顧客有什麼不法的行為就提告就好了,
在賣場拉拉扯扯,
連顧客的包包都一起推走,
被告也是正常的。
如果退的損失是松青負擔,
松青可以明白表示不給退,
不要總公司說可以退,
到了賣場又變成不能退。
店員如果不是味全頂新派的人,
怎麼秒買秒退也不關店員的事,
他們一個月是領多少錢?
有必要介入味全頂新和消費者之間嗎?!
"勿強人所難"這句話沒有很難懂吧
其他細節已經有幾千幾萬人次的回文討論過了就不贅述
2016-01-04, 06:53 PM #
564
d61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61s
查詢d61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61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