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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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daa
法律也不是一開始就這麼完美,不是嗎?
今天這個國家機關的法院,做出來的判決,讓我覺得奇怪沒關係
畢竟我只是一個沒有法學素養,又只會自行腦補的鄉民。
可是同樣是國家機關的警政署也不挺,表示這兩者對用槍認知是不同的
那要不要想辦法解決!?還是說讓這個爭議存在,以後同樣事情發生了再說?
從一開始我只想知道這個自由心證是如何運作的,到最後想要這個自由心證是不是可以“再“嚴謹一點
我提出看要不要把用槍時機的法律修掉,沒人理我(要不然我們可以討論如何用詞遣字比較不會有爭議)
我提出看要不要請一些專業人員組成鑑定委員會,馬上被打槍,說我支持陪審制,台灣不適合搞陪審制
我提這些東西,就是在創造新的法律體系?
我鄭重向你道歉,我真的沒那個意思!!
讓你個人覺得我在慘電一群真正天才花幾百年建立起來的東西,我真的感到抱歉。
當然,這應該是你個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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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內心戲真的很多耶...
所以判決書到底看了沒?
針對法官的理由有沒有什麼可以反駁的地方?
法律需要改進的地方很多
所以也有很多人在這方面下功夫努力
但是我不認為這是一個連基本理論都沒看過
只看新聞標題的就可以下評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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