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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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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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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AP
如果收費,能把那一堆"永久"停放在機車格的廢舊機車弄不見

那我樂見

之前檢舉過沒啥用,我猜是公職人員不清楚該車是否報廢

不敢隨意動人民財產

但我看到太多整個車體都破爛到不行的廢車卡位就很不爽

還有機車行直接把自己的車停滿店門口整排機車格...佔用

但就怕開始收費,那些車主任由開單還是不繳不處理,政府也不做為只會持續開

那就沒啥用了

我是覺得很有可能不理不繳
現在常看到不少機車車尾釘滿收費單
有的都爛掉了
也沒看到車主想處理
舊 2016-01-03, 08:59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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