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asil
既然手握殺傷力強大的武器,自然應該受到更多的限制,擁有判斷使用時機的能力,這是警察接受訓練的原因,執法人員在這一面向本應比民眾更有判斷力。
難保警察中沒有像ED-209那樣的,如果放寬他們開火的限制,結果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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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握殺傷力強大的武器,應該受到更多的限制。
但在這個案例我說一下我的想法,這個警察也受過專業訓練,理論上有判斷使用的時機,但
在當下判斷之後的結果,卻受到沒有專業訓練的法官和民眾的指責,因為結果導致了嫌犯死
亡。
那我們應該相信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官當下的判斷(雖然結果很差),還是的相信沒經過訓練
的法官和民眾的判斷?
這實在是一個吊詭,不是嗎?
至於“人生現在才開始“網兄,我相信我們的立論完全不同,根本是一個無限迴圈的狀態
說我腦補也行,說警察過度執法我也可以接受,畢竟我又不是當事人,頂多就視為在系統
中的一個 BUG 就行了。
懂得我想法的就懂了,不懂的花再多時間也不懂。
最後做個結束
依法腦補,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