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傳說
第一則新聞以開槍警察的位置,不射輪胎難道直接射駕駛的頭?
是你的眼睛能夠看穿車門進行瞄準?
又或是你能控制子彈穿過車門後的路徑?
第二則新聞這不更證明追逐可能會失控嗎?
失控還能保證不會波及路人?
如果你認為警察開槍的目的就是致人死地
那我想就沒什麼好討論的....
如果你認為警察都是抱著致人死地的想法開槍的話
那我們沒什麼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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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是說打輪胎沒制止力? 結果我一舉個打輪胎的案例又一下突然變成可以打輪胎摟?
不能直接射駕駛的頭? 打三槍讓嫌犯掛掉那個說不應讓嫌犯葛屁應該改打輪胎 , 你都說不行沒制止力了
那這個為什麼不能打頭? 反正都一樣是葛屁呀
所以直接回答我好嗎? 如果第一個案例最後是警察開三槍打破對方腿動脈讓對方葛屁你到底能不能接受?
第二個還更寶
所以你的意思是第二個案例警察應該不能追逐要開槍打人......但是又不能夠打死人 , 應該要一槍打下去打到他恰恰好不能動 , 然後又不能傷得太重免得被告執法過當?

我也懶得講什麼了 , 只能說還真就如樓上有人說的
有人大概真的當警察是機器戰警 , 還能準確從女生的兩腿間打掉後面男的命根子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