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mh01304
若是法官真是像他希望的這樣無視錄影畫面等等客觀證據
只憑自己主觀認定來腦補對方"可能"有意圖 , 警察"可能"感受到威脅
那我看才真是要完蛋
版上還有人愛說台灣應該搞陪審制度
看到像這樣無視客觀證據只憑自己主觀腦補去自由心證的
你覺得台灣像是能搞陪審制度的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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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本來就有這樣的風險,所以美國在設計這套制度的時候,
法官也是有三種制衡方式.
1. Jury Instruction
給陪審團明確指示限定他們只能考慮客觀證據,
不得考慮被排除的證據或是被告的其他前科等.
或是明確說明罪名成立的因素跟判斷標準,
但就算是這樣陪審團還是很可能憑感覺判.
2. Mistrial
如果法官發覺陪審團無法履行法定職務可以宣布Mistrial,
案件完全重審, 陪審團再選一批新的,法官通常也會換人.
這種也包括陪審團員犯錯包括在媒體亂放話或是違反封閉令接觸庭外資訊.
或是死刑案陪審團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
3. JNOV
如果法官發覺陪審團決議實在太離譜,
比如完全無視證據太多法理外因素等.
這種時候法官可以推翻陪審團決議,
徑直作出相反判決.
但是這種情況因為有凌駕民意等疑慮,
所以這種案子要上訴也相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