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MUS 一定會不同, 不是自由心證 因為陳進興是槍擊要犯, 槍不離身, 有必要提前制服.
 
 一般人看到警察憲兵攜槍並不會害怕, 因為知道這些人不會也不敢任意開槍, 我不犯法他不犯我
 一般人看到陳進興張錫銘空手也會害怕, 因為這些人是早就惡名昭彰隨意開槍, 避之唯恐不及
 因為他的行為而做出觀感不同很正常, 尤其是重大傷害殺人者.
 
 所以回過頭來說這位通緝犯是偷竊, 無攜槍傷人殺人的前科, 以上面的邏輯來看會是如何?
 又假如這位通緝犯是""智慧金融犯罪"", 同樣是被通緝, 同樣看到警察想跑, 你贊成直接開槍制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