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傳說
還「解釋了那麼多概念」?
不讓警察動槍總要拿個可行方案出來吧
你只會說不知道對事情一點幫助都沒有!!!
|
笑話,任何人在這邊提出可行方案有屁用啊?能因此就任內政部長嗎?
法院不是很明白指出為何不射輪胎?
問題在還是會有人不認同,但同時也有人認同
在美國那種開放槍枝的社會,警察也不得亂開槍不是?
何況,台灣根本沒開放槍枝
警察在使用槍械前要更為謹慎,事後更要負責
卯起來開槍流彈波及路人被判國賠的案例不是沒有
我沒有說警察不能開槍,而是針對此例來說,這個警察並沒有絕對的正當性
這個法官也很放水了,情還大於理跟法
你那麼會要人提方案
那你怎不先提一個案例讓那位法官參考參考,是不是判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