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法院判決與否人已經死了, 大家的討論也通通都是事後諸葛了.
類似的情形還有醫療糾紛也一樣.
醫生幫患者開刀造成患者死亡, 以現在輿論的風氣必然是挺醫生, 而患者和家屬就會被打成"本來就有風險" "死要錢的家屬"
但是醫師在手術前隱瞞醫療資訊, 手術過程中的疏失例如拿錯片下錯刀, 或者是清理過程中造成感染等等, 有些是態度問題, 有些是專業度不足的問題.
我自己當年也遇過醫療疏失, 醫師隱瞞2種療法的其中1種(因為費用較低), 導致於後續不可逆的療程(費用較高並且需要住院數天), 雖然比較有效但後遺症也較大.
然而當年年紀小並不會去懷疑醫師的說法, 直到成年後才知道原來還有選擇.
現在去檢討可以改換什麼樣的療程, 也已經太遲, 但未來可以在相同的情形下要求了解更多再做決定.
從類似的案例來說, 事後諸葛的用意是在於避免未來可能再發生的情形.
警方可以從此判例去研擬未來配備更能直接制服歹徒的電擊棒等, 或者埋伏跟監在未上車之前制伏對方, 這都是可行之道, 不是只能靠槍而已
而這次判例也給歹徒一個警惕 - 你的生命換來罰金18萬. 警方開槍代價不高, 值不值得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