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其實我之前就提出了一個問題:警員追疑犯時,如疑犯單純逃跑,是否可以使用槍械?
好像沒有人真的去思考這個問題,還是沒有人有看到。
不少人的討論焦點仍然侷限於疑犯抗拒的問題,但是這與本案事實不符,所以討論出來的結果對本案是一點幫助也沒有,仍然是要面對單純逃跑的疑犯,警方使用警槍,有無過當的問題,才能真正面對這件事件所點出的真正問題所在。
很可惜的,雖然已經有網友注意到不能僅憑媒體片面報導就輕信,但是能夠真正面對問題討論的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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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他們共事過的經驗,逃的不能用槍,就像屁孩三寶不能去追是一樣的道理...
接著只要危及到自己的性命安全就別管什麼對空鳴槍了,先打了再說,命沒了什麼都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