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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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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悠遊網客
有觀落陰取得歹徒口供,確認歹徒在突然倒車時有算好距離和角度,絕對不會碰到員警的身體?
還是員警沒有被撞傷,撞殘,撞死,所以不算衝撞?
在短短的幾秒鐘,要怎麼猜中歹徒是要繼續倒車衝撞員警還是直接駕車逃跑,或是往前一點然後倒車把員警撞死?
真的要請那些判葉姓勇警有罪的法官,親身示範一下怎麼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精準百分百猜中悍匪心中真正的想法?要不然警察杯杯們真的很難維持治安阿!

被害人僅得以倒車方式退至後方聯外道路上始能逃離,此亦據被告供承在卷(見本院卷第124 頁),且觀諸其倒車行徑,係刻意以順時針方向繞過被告,顯然被害人當時意在離開現場,客觀上並無對被告直接衝撞或攻擊之情形;又過程中被告雖以左手抓握住開啟之駕駛座車門上緣,惟其始終站立於車門左側外,並非在駕駛座及車門之間(詳見相卷第76頁照片),是縱使被害人持續倒車,被告亦無遭車門撞倒而在地拖行之虞。

舊 2015-12-29, 01:58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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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