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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gdrs
這是事後諸葛,你如果是警察在當場有辦法做那麼多判斷?

所以法官就是要教育警察以後做判斷的先後順序

嫌犯並無衝撞惡意,純粹是想逃跑,是警察緊追不放而已

判斷錯誤誤取人命,這種代價對警察不高,不過幾個月薪水,對死者很高,是幾十年的歲月

警察應該記得他們的職責是花最小成本緝凶,不是不計代價要逮到人,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代價
舊 2015-12-29, 12:53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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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