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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槍擊斃通緝犯 警判刑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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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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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惡蟲
短時間內同一條新聞二篇文章,一篇因為很快被網友指出新聞報導不實之處,不到10篇回應很快就沉了。這一篇沒有人點出來,於是繼續討論到到30篇回應。
這年頭網路討論要熱門,就得無腦反智呀!
麻煩幫忙點出來
我覺得即使未衝撞,只要開車逃跑警察都有權開槍
況且警察是瞄腿部而非要害,會死是因為歹徒的命
2015-12-29, 07:44 AM #
39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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