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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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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howtom
是說集資平台上付出的款項其實是"資助"而不是"貨款"
所以要是發起人真交不了貨 法律上似乎是沒辦法追償的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project失敗後續的爭議
他搞這個很像集資的合購平台不曉得到底適用哪一種規範
是要真出了意外交不了貨法律上能追償嗎?

集資平台成了合法的吸金管道
什麼阿貓阿狗的鬼東西都能賣
不然就是資助人家出國或是出去玩
反正不是買賣平台好像也沒啥對價關係
集資平台搞得比購物網站還要多
舊 2015-12-28, 02:4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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