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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yyptw 
				打官司好比賭博 
 
我是味全我絕不會全押在刑事訴訟上 
 
就算是採刑事訴訟 
 
我也會自己起訴迴避告訴,跳過檢察官,直接面對法官 
 
(一大堆論文討論大陸法系檢察官的功能:檢察官早已不是原告,被法官化) 
 
好處是不要揣摩檢察官的心意,只要專心對付法官就好 
 
這種毀謗妨礙名譽是微罪,大不了判個緩刑、罰金甚或易科罰金了事 
 
對味全實益不大 
 
要折磨以月為影大,最好是民事訴訟 
 
什麼人格權、商譽、銷售、員工生計受侵害... 
 
自己愛掰多少就多少 
 
就如同小老兵網友講的,人家有錢陪你玩 
 
PCDVD鄉民支持你,不要緊,味全慢慢拖,拖到鋒頭過,讓鄉民忘記你 
 
而且用打群架圍毆的方式 
 
酪農、員工、甚至被以月為影大說去吃大便的消費者 
 
法律准許他們一起來參加(訴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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