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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yyptw
打官司好比賭博

我是味全我絕不會全押在刑事訴訟上

就算是採刑事訴訟

我也會自己起訴迴避告訴,跳過檢察官,直接面對法官

(一大堆論文討論大陸法系檢察官的功能:檢察官早已不是原告,被法官化)

好處是不要揣摩檢察官的心意,只要專心對付法官就好

這種毀謗妨礙名譽是微罪,大不了判個緩刑、罰金甚或易科罰金了事

對味全實益不大

要折磨以月為影大,最好是民事訴訟

什麼人格權、商譽、銷售、員工生計受侵害...

自己愛掰多少就多少

就如同小老兵網友講的,人家有錢陪你玩

PCDVD鄉民支持你,不要緊,味全慢慢拖,拖到鋒頭過,讓鄉民忘記你

而且用打群架圍毆的方式

酪農、員工、甚至被以月為影大說去吃大便的消費者

法律准許他們一起來參加(訴訟參加)
所以前面說的法律恐嚇是真的…
 
舊 2015-12-28, 10:35 AM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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