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yptw
打官司好比賭博
我是味全我絕不會全押在刑事訴訟上
就算是採刑事訴訟
我也會自己起訴迴避告訴,跳過檢察官,直接面對法官
(一大堆論文討論大陸法系檢察官的功能:檢察官早已不是原告,被法官化)
好處是不要揣摩檢察官的心意,只要專心對付法官就好
這種毀謗妨礙名譽是微罪,大不了判個緩刑、罰金甚或易科罰金了事
對味全實益不大
要折磨以月為影大,最好是民事訴訟
什麼人格權、商譽、銷售、員工生計受侵害...
自己愛掰多少就多少
就如同小老兵網友講的,人家有錢陪你玩
PCDVD鄉民支持你,不要緊,味全慢慢拖,拖到鋒頭過,讓鄉民忘記你
而且用打群架圍毆的方式
酪農、員工、甚至被以月為影大說去吃大便的消費者
法律准許他們一起來參加(訴訟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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