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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味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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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
LDSKING
本來就是分開,還在什麼前什麼在後,去念點書好不好,哪天被告都不知道自己被告什麼
本來正常就不會這樣,你懂嗎?
也不是只有我這樣說。
引用:
作者
LINLAW
郭董,也是兩個一起告的,要對方的錢了(條件),哪有不一起告的道理?
有那麼笨的嗎?
一般都是這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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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7, 11:17 PM #
381
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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