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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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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就有人搞不懂 正義有時候是必須要付出代價

你的正義不等於我的正義

想當英雄必須有所犧牲



不過我的看法是,對方也不好告,因為不證已罪,開庭就引術一些真的有的東西(例如:鼎新真的是味全股東之類的),我看也不大會有事。
畢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事件。

我是覺得可能第一次挨告吧?感覺特別緊張,這種事情就像處女一樣,數數天花板的水漬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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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p: AS701
speaker:HECO Aleva GT 402
player:mbp
舊 2015-12-27, 06:13 PM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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