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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味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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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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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引用:
作者
emh01304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5320521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5216031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5059222
我也不知這該叫什麼?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假掰? 馬不知臉長?
怎麼不好好把文章貼出來 順便顏色一下 最好是前後文一起
看哪邊越過不講理 純人身攻擊的尺度? 顛倒黑白你最行
真要引要不要先搜尋一下自己的文阿?
還是你連"人身攻擊"倒底是什麼都不清楚?
引用:
作者
emh01304
我本來還想回這種事情不要隨便臆測
結果沒想到一樓還真就是那個砸啞鈴的? 是該說這世界果然真小嗎?
這樣看來
我覺得一樓應該不是要被告
而是應該裁定必須進行強制就醫 , 直至其精神問題康復為止
否則這回好運沒給他砸死人 , 下回再有個什麼事給他不爽觸動他神經難講這次會不會改跑去放火?
當初我看到那新聞只有一個感想
就是IQ跟EQ果然是兩碼子事 , 腦袋的書裝再多也不代表就不會幹蠢事
還有二手商這篇 嘖嘖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ost1085379773
這就叫做人身攻擊 不在"事實"上進行發言
所以你如果哪天被告 也差不多是剛剛好而已
含蓄的說 你從以前到現在這十幾年 小弟有印象的不少篇 至少也個十數回
沒那種力氣每篇都找出來 要不要先自己看看
2015-12-27, 02:30 PM #
308
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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