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夜行千里
兒子重病跟案件本身有什麼關係,
這也能拿來當理由,這些司法界的蠹蟲,
全部陶汰換一批算了!
不過只要有人的地方,骯髒齷齪就不會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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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朋友被老闆暴打+開除,結果協調、偵查庭都不到,透過律師去談也不和解,傷害、恐嚇起訴,還硬撐到一審才出面,裝病要人攙扶一副要死的模樣,
他律師還說被告身心俱疲、每天都活在煎熬中希望本事件趕快落幕,整個庭搞得好像他是被打的原告
結果法官對他可好的,輕聲細語關懷問候,還訓斥我朋友說到底要不要和解,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最後我朋友就在那種氣氛下,只拿到本來就該拿到的資遣費,簽了和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