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可受公評之事也不代表你可以唬爛....
希望那發文者不是惟恐天下不亂,拿不出證據的
台灣最不缺就是這種人
賭爛偽全也不是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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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頂,可受公評之事不在此限。但是,很多人都忘了,前面一句是[他人私德及及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話說,味全一案,雖不是他人私德亦不是與公眾利益無關。
別忘了,公司是一個私有法人,這間公司的似乎沒有私德的問題,因為公司雖不是一個自然人,但是這間公司是個私有法人,所以妨礙名譽等罪,可以再加重!因為每一個網友都不是法官、檢察官。你提出的任何言論,都要有證據,而且可被檢驗!而他的私德問題,你不滿,請你到法院與或警察局舉發吧,你要上網路戰,除非你是受害者亦或是你有明確事證。不然你這樣只是破壞味全的商譽跟股價。[不過,我們的法院不值得信任是真的,效率低下也是真的]unbelief:
民粹誤人誤己!
雖然有涉及公共利益,但是所謂的公共利益是指已購買的受害者!不是未購買或秒退的第三者,因為這件事情在你們身上完全不構成傷害,就因為你已經秒退了,也因為你沒有買!
說穿了,我若進口石油,預期將來經過再加工,會產生燃料油,我報關燃料油,我就要加稅的,然後我經過加工製造,成為燃料油,所有的工序都符合規範。名目相符。你可以說我騙你嗎?還是你希望加石油到你的油箱?而不是95無鉛?
話說,大家都感覺得到非直營的加油站的油,出力是有問題的。請問到底哪裡有問題,你能舉證嗎?
再舉個例子,魔術師用魔術手法,拿到你的錢包,算偷嗎?是你笨還是他聰明?你預期是變魔術,所以不是詐術,所以你能接受。但是如果不是魔術師呢?也不預期讓你知道是變魔術呢?就算讓你告進去,你也無法舉證!
頂新案,業主是有罰則的,罰在哪裡?政府對頂新的懲罰而不是你對他的懲罰。
我從來不信聰明人,也不信商人,因為,商人通常是這社會中,最邪惡的人。聰明人則是這社會中最懂得鑽研的人,兩者結合的結果就是,你善良,你花錢,你笨蛋,你受害。
你善良,所以你花錢請律師,你受害,所以你被告。
公共利益要公共利益來定奪,不是民粹!
因為有那麼一天,你也有可能大富大貴,你的工法也很可能不知不覺中,把原料油精煉成食用油。再者,公共利益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吧?請問你代表誰?
版上有很多人很莫名其妙,叫別人私最快,別人死了,自己躲最快。別人還沒釐清事情之前,不代表別人是錯的。
算了,多說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