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dc1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5
引用:
作者workduck
好不好吃是個人主觀,只要不要公開散播,就不會被告。


那這樣鄭捷殺人,行為可不可惡是個人主觀,新聞也不能公開散播就是這個人殺的嗎?
舊 2015-12-25, 10:45 PM #4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dc1離線中